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督导工作,充分调动教学督导工作积极性,推动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开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教学督导队伍建设需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聘二级教学督导员。
二、评选时间与数量
1.优秀教学督导员每年度评选一次。
2.年度优秀教学督导员的评选数量,依据当年各教学单位二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总数的20%确定。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高;
2.爱岗敬业,热心教学督导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督导工作和活动,积极为教学督导工作建言献策;
3.认真履行《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工作职责,服从学校或学院工作安排,工作量饱满,工作质量高,工作效果好。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学督导员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教学督导员申报表》(见附件1)。
2.组织评审
教学督导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评选条件对督导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依据评选办法对教学督导员进行评选,初步确定优秀教学督导员人选。
3.学校审定。教学督导办公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集中评选,确定拟表彰人员名单,报请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示。
4.评选公示。拟表彰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表彰。
五、表彰
对评选出的年度优秀教学督导员,学校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