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教学信息反馈机制,全面了解日常教学情况,及时掌握教学运行动态,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员的选聘条件
(一)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二)思想素质好,秉公办事,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
(三)服务意识强,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奉献精神,实事求是,坚持原则,遵守纪律,认真负责。
(四)具有较强的观察、综合分析、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反映学生对学校在教书育人、教风师德、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教学管理、学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态度与教学水平的评价、意见和建议。
(三)反映学生对各教学环节(备课、课堂教学、课程设计、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实践环节、考试考核、毕业设计等)的意见和建议。
(四)反映学生对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学问题的解决与反馈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学生在到课、听课、作业、实习、实践、考试考核等方面情况与学风问题。
(六)按要求认真、客观、清晰、扼要地填写《学生教学信息员意见反馈表》(附件),每两周一次上报教学督导办公室,并随时向教学督导办公室反映教学环节和学风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七)参加教学督导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及相关活动。
三、信息员的组织与管理
(一)各二级学院设立教学信息小组,设组长1名,各行政班级设学生教学信息员1名,由二级学院推荐并填写《学生教学信息员审批表》和《学生教学信息员汇总表》。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在教学督导办公室的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教学督导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对教学信息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并根据需要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会议,进行总结、交流工作情况。
(三)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对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对提供教学信息的学生负保密责任。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年选聘一次,由院(部)推荐,经教学督导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聘任。
(五)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对待,各院(部)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对担任学校教学信息员的学生应适当加分。
(六)教学督导办公室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档案和工作档案,并对其保密。
(七)对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并颁发证书,对工作不认真、不能按教学督导办公室要求开展工作的信息员将予以解聘。
四、信息员的工作考核
(一)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定期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会议,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会的信息员将给予批评教育,对经常不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的将予以解聘。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必须客观真实,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对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于提供有价值信息的学生教学信息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编造虚假信息,或故意散布诋毁学校和教师声誉信息的信息员,将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解聘。
(三)根据教学信息员的工作表现,每学期进行一次综合评定,每学年进行一次总评,按信息员总数20%比例评出优秀教学信息员进行表彰。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是教学质量监控工作中的重要力量,各职能部门、各院(部)应配合支持学生教学信息员的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学生教学信息员履行其职责,也不能对如实反映教学信息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打击报复。
五、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