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完善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体系,切实发挥教学单位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精神,建立教学单位教学督导机构,实行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构架
1.各二级学院设立教学督导组。督导组设组长1名,成员2-4名,组长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组组员要求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且教学效果好、熟悉教学规律的教职工担任。
2.各二级学院督导组组建完成后,应将成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任期内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宜再担任督导组成员的,可由二级学院研究后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教学督导办公室备案。
二、聘任条件
1.熟悉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措施,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熟悉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热心教学督导工作,愿意为学校的教学工作贡献力量。
3.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经验,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任职期间教学效果优良。
4.坚持原则,乐于奉献,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职责
二级学院督导组负责本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对教学运行状况进行监督,对各项教学工作进行指导。
1.督导检查
监督和检查本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对课堂教学情况、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执行计划、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等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提供课堂教学质量信息,准确掌握课堂教学质量的状态,提出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前瞻性建议。
2.督导听课
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并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听课评议表》和《教学督导意见反馈表》,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情况和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抽查;总结教风、学风建设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开展精准督导,要全覆盖听课,并持续跟踪,开展教研活动,对需要帮扶的老师进行及时指导。
3.督导座谈会
二级学院督导组每学期应召开 1 次教师座谈会和 1 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工作相关情况,收集师生的意见建议。
4.质量保证
参与本部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诊断与改进工作。
5.其它工作
配合完成教学督导办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听课工作量
1.督导组员每月听课不少于 4 学时。
2.鼓励各二级学院将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五、考核
1.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的工作纳入各学院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2.学校定期听取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情况汇报,每年对教学督导成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报告,报教学督导办公室存档。
3.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每学期向学院提交个人书面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各学院总结本学期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情况,将工作报告报教学督导办公室留档。
4.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汇总工作情况并公示,对优秀的教学督导颁发优秀教学督导员证书。
5.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每人每月工作量按2个学时计算。
六、其它
1.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