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二级教学督导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做好教学督导工作。根据《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郑理〔2023〕73号)《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教学督导员评选办法》(郑理教〔2024〕35号),学校决定开展评选优秀二级教学督导员工作,对在教学督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二级教学督导员予以表彰。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聘二级教学督导员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思想素质高;
2.爱岗敬业,热心教学督导工作,积极参与教学督导工作和活动,积极为教学督导工作建言献策;
3.认真履行《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工作职责,服从学校或学院工作安排,工作量饱满,工作质量高,工作效果好。
三、评选程序
1.优秀教学督导员由个人申报,填写《郑州理工职业学院优秀教学督导员申报表》(见附件1)。由所在学院(部)组织推荐,于本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上报至教学督导办公室,每个学院(部)推荐1-2人。
2.教学督导办公室组织评审后进行公示。
2024年12月2日